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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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威律师出生于威尔士,在伦敦取得法学荣誉学位。于1989年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取得律师资格后,他加入了伦敦一家知名律所担任合伙人。在该所工作多年后,他于1996年来到香港。
他在职业发展道路上专注于商业诉讼及破产事务领域,包括债务追讨、资产追踪、判决执行、预先行动(如强制令)、法庭指定接管人以及指定临时清盘人。他曾在多起破产案件中为清盘人、接管人、债权人以及董事提供代理与法律意见。
他还曾就警务处、廉政公署(廉署)、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商业罪案调查科(商罪科)以及香港保险顾问联会(CIB)纪律委员会展开的调查、监管事宜以及诉讼,为董事、员工以及公司提供代理与法律意见。
此外,他亦曾就多起商业与合同争议、专业过失申索、合伙以及股东争议提供代理与法律意见。
他同时也担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认可调解员,以及律师会破产法律委员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重组与破产管理专项学会技术与编辑委员会成员。
泰德威律师曾连续多年被多家行业刊物评为香港重组与破产领域的“杰出律师”,包括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钱伯斯全球概览》的评选,以及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亚太法律500强》》的评选。
重要案例
- 在反对清盘呈请及根据《公司条例》在寻求命令债权人提出反对的安排方案中担任代理,在香港该案涉及高达十亿美元的债务重组,是亚洲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债务的组之一。
- 在Field诉Barber Asia的标准判例中为原告提供法律服务,该案是香港主要的涉及对独立财务顾问过失的案件。
- 代理各种监管和专业纪律事务,包括证监会和CIB。
- 代表许多知名破产管理案件中的清算人,尤其是甘泉航空公司。
- 在美国诉讼(包括笔录供词)中担任香港清算程序专家。
- 代表两家主要的国际银行处理一家英国私人股本公司与中国知名酒店集团之间的仲裁。
发言经历
在过去的几年中,泰德威律师在香港和亚洲进行了许多有关破产和商业诉讼的谈话及演讲,包括:
- 香港破产法的最新动态
- 企业救援
- 诉讼策略
- 破产与个人自愿安排
- 清盘程序
- IVA在香港的实际应用
- 临时清算:程序,实务及其与在香港的清盘程序中与企业救援的关联
- 债务追回:如何做得到并把它变得值得
- 香港当前的破产问题
- 诉讼程序的战略运用
- 在中国的争议解决:诉讼还是仲裁?
- 青年国际调解比赛评委
- 跨太平洋贸易与国际破产制度的交叉点
写作经验
泰德威律师写了几篇文章,内容涉及破产、商业诉讼和租赁法等方面。他还是Sweet and Maxwell 2005年12月出版的《香港的公司法:破产》的特约编辑。
泰德威律师入选《亚太法律500强》2022年香港重组及破产律师名人堂。
《钱伯斯大中华区2022》指出:泰德威律师被公认为”非常务实和具商业视角”的”一位善于解决问题的人”。被列为一级领先个人。
泰德威律师被《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为2021年亚太地区争议解决律师50强。
《钱伯斯亚太区2021年》指出:泰德威律师被广泛认可为是市场翘楚,在复杂的破产事务的处理方面拥有”非常好的声誉”。他深厚的专业知识涵盖重组和破产相关工作的咨询和争议解决的各个方面。
《2021年亚太法律500强》指出:泰德威律师是”破产和重组领域的顶级从业者”、”贴近客户且具备成本意识” 以及 “合作顺畅且极具战略眼光” 的杰出从业者之一。
《2020《亚太法律500强》》评论道:“香港两位最杰出的破产/重组律师”;联合负责人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和戴乐斌律师(Robin Darton)有着“超群的全方位经验”。它指出他们组成了“市场上顶级的破产团队之一”…因其“专业经验与实用建议相结合”而极为抢手。
《2020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写道: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被描述为 “对于破产法,他就是书写圣经的人之一” 一位消息人士补充说:“有关破产的法律事务,他就是一本活字典。”他经常就诉讼事务提供建议,并且经常把陷入困境的公司、清算人和债券托管人算作他的客户。一位市场评论员指出:“他是一双安全的手,是一个真正想到案件引起的那些问题的人,并且他对破产法有着百科全书般的理解。”
《法律名人录》 将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评为GIR 2019,诉讼2020和重组与破产2020的思想领袖,并在其资产追回,诉讼2019和重组与破产2020排名中列为全球领导者。
《 2019《亚太法律500强》》写道: “杰出的”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一直为ENRE Holdings作为Petrocom重组的主要债权人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泰德威最近成功中止了对Petrocom的清盘令,使该公司得以重新开始其贸易业务。
《钱伯斯亚太》2019年写道: 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是处理各种破产案件的老手,从债务追回到先发制人诉讼和任命临时清算人。一位客户表示:“泰德威律师的工作方法非常个性化,非常令人放心。这些案件通常压力很大,他随和的态度帮助消除了在那种不甚愉快的情境中的很多痛苦。”
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已被认可 《2018法律名人录》 为一名资产追回、重组和破产领域的领导者, 因其“在资产追回和追踪方面的卓越表现”而获“强烈推荐” 。
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在《亚洲法律》2018年版被列为“争议解决,诉讼和重组与破产的市场领先律师”。
《2018亚太法律500强》 写道: 一个 “在香港久负盛名的律所”,在争讼市场中泰德威获得特别推荐; “优秀的”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被推荐。
《2018钱伯斯亚太》2018年写道: 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在伦敦和香港的破产业务领域拥有近30年经验。一位客户说:“我认为泰德威律师是香港最好的破产律师。”
《2017钱伯斯亚太》写道: 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有30年在大型复杂的破产与重组方面为债权人、接管人和清算人提供服务的经验。一位客户评论说:“他深入细节,但也看到全局。”他为亚洲竹业公司(Asian Bamboo)就由初步破产管理人代替其子公司董事的提供了法律意见。
《2017亚太法律500强》 写道: 泰德威是“破产相关领域事务的专家”,业务根基深厚,与主要的破产管理有着强大的关系。“全方位专家”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因其“实用建议”而著称;近期他协助一家总部设在香港的知名公司完成了多个实体的清算。
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在《法律媒集团指南》中被列入“世界领先的破产和重组律师”。
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一直被不同行业的出版物,包括 《钱伯斯亚洲》 和 《亚太法律500强》,评为香港重组和破产的“领先律师”。在“2018《亚洲法律》领先律师榜” 和“2018版 IFLR1000”中,他被评为重组与破产的“首席律师 ”。
《2016钱伯斯亚太》 写道:“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能快速抓住要害、发言时自带权威性、提供意见时充满信心。” 他备受同行尊重,业内经常将他誉为破产事务的一流专家。
《 2016亚太法律500强》年写道:“律师们’不遗余力地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并’业务极其熟练’。”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与戴乐斌律师(Robin Darton)“能力强、提供的意见实际性商业性兼具”。
《2016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年写道:“作为一名破产从业人员,我主要聘用泰德威来提供有关破产和相关诉讼领域的法律意见,”一位客户说,“它有几位合伙人,分别是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戴乐斌律师(Robin Darton)和Anthony Hill,他们在这一领域能力强经验多。我会毫不犹豫地推荐他们的服务。”
《2015钱伯斯亚太》写道:“泰德威律师(Ian De Witt) 是一位杰出精干的执业律师。有客户赞赏道:“遇到任何事我都能找他。他非常棒 – 非常用户友好。” 泰律师在代理争讼破产事务方面拥有近二十年的经验。
- 美国破产协会(ABI)
- 香港老爷车会
- 英联邦律师协会(CLA)
- 香港信贷及收账管理协会(HKCCMA)董事
- 黄金海岸乡村俱乐部及游艇会
- 香港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重组及清盘学院技术小组委员会
- 香港成员:圣大卫学会;圣乔治皇家学会;圣帕特里克协会;和圣安德鲁协会
- 香港律师会破产法委员会
- 破产律师协会(ILA)
- 香港财务策划师学会
- 国际破产协会(INSOL International)
- 国际律师协会(IBA)
- 国际破产研究会(III)
- 国际妇女破产和重组联合会(IWIRC)
- 路虎车主俱乐部
- 律师会破产委员会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证调解员
- MG车主俱乐部
- Turnaround Management Association (TMA)
- 香港律师会民事诉讼税务工作组